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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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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(lāmiàn)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填补青海(qīnghǎi)拉面产业发展领域立法空白 6月12日,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(lāmiàn)产业发展条例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发布会在省会西宁举行,《条例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。此举(cǐjǔ)不仅从法律层面规范(guīfàn)拉面生产经营活动、构建(gòujiàn)具有独特竞争力的拉面产业体系,推动化隆拉面从“数量扩张”向“质量提升”转变、从“单打独斗”向“集群发展”跨越等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,还有效填补了青海拉面产业发展领域立法(lìfǎ)空白。 《条例》共三十条,全面总结了化隆县推进拉面产业发展(fāzhǎn)中的创新举措与(yǔ)成功经验,提出诸多贴合化隆实际、兼具针对性(zhēnduìxìng)与可操作性的思路举措。同时,对产业链品牌建设(jiànshè)、商标(shāngbiāo)注册管理、品牌维权及专利保护等(děng)方面作出详细规定,鼓励(gǔlì)经营主体使用自有商标并申请使用“青海拉面”区域公用品牌及标识,支持发展连锁经营;从地方建设、数字建设、人才培养(réncáipéiyǎng)等方面提出促进措施,明确推进拉面产业园、特色小镇、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,加强人才培养,支持拉面产业文化传承(chuánchéng)保护和创新发展、产业融合发展、举办相关活动、拓展国际市场,还规定利用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源,探索跨区域对口合作新路径。 自2021年起(qǐ),化隆县人大常委会就动议推动化隆拉面产业立法。《条例》的(de)立法实施是化隆县在不突破自治县立法权限前提下,积极开展产业促进类(lèi)立法的实践成果,也是化隆县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又一次全新(quánxīn)探索。 近年来,青海省高度重视拉面产业发展,相继出台《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海东市(shì)推动(tuīdòng)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19-2021)》等指导性文件,助推(zhùtuī)拉面产业优化升级。截至目前,化隆(huàlóng)籍拉面从业人员经营的2万余家拉面门店遍布全国337个城市和(hé)日本、泰国、美国等16个国家,从业人员达11.3万人(wànrén),年营业额达135亿元。 来源:青海(qīnghǎi)日报 作者:陈俊 编辑(biānjí):谢青玉 责编:鲁东 监制:马振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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